关于拟推荐的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经省评委会全体人员会议投票通过,现将省直机关推荐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省劳动模范为:
1.李昌龙,男,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单英琪,女,春风文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省先进工作者为:
1.宋书宏,男,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所长;
2.高 红,女,辽宁省金秋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3.王荣光,女,辽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主任;
4.刘旭东,男,辽宁省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处副处长;
5.邵 武,男,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科长;
6.郭明航,男,辽宁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副总编辑;
7.曲滋娇,女,辽宁芭蕾舞团团长;
8.孙 光,女,大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9.吴雪峰,男,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科员;
10.张 萍,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石油化工处处长;
11.姜鹏飞,男,辽宁省审计厅投资与外资运用审计处副处长;
12.郭士强,男,辽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男子篮球一队主教练;
13.李锦来,男,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监督室副主任;
14.彭晓利,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北监察分局监察室主任;
15.王 妍,女,辽宁日报主任记者;
16.陈梦阳,男,新华社辽宁分社高级记者;
17.李 冰,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微处处长;
18.白俊杰,女,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办公室副主任。
省先进集体为:
1.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2.沈阳海关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公示期自2017年4月5日至4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4月11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向省直机关工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23128812 传真:024-23128769
电子邮箱:lnszghgw@163.com
收件单位: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委北楼1208室)
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