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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2日          编辑:         来源: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辽宁日报

  编者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切实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不仅将学习党内两项法规纳入普通党员日常学习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课程以及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还纳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

  为进一步学好用好党内两项法规,切实把《准则》《条例》刻印于每个党员干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从今日起,辽宁日报开设专版,围绕“学习《准则》《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刊发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撰写的体会文章,供交流、借鉴。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更加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 曾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党委,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准则》和《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全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风气清新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深刻领会德法相济这一核心要义。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我们党要战胜“四大危险”、赢得“四大考验”,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始终不渝地靠理想信念来引领、用严明纪律来保障。 《准则》和《条例》汲取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特别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从“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一个重在立德、标注“道德高地”,一个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促进了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党员行为的规范化,构建了立体式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准则》和《条例》的立意内涵、精神实质,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是要着力加强党性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涵养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真正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全面遵循纪律在前这一基本要求。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着眼于不断推动管党治党的制度创新,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抓住以往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这一突出症结,不仅删除了与法律的重复内容,更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划出了“禁区”和“红线”,切实克服了纪法不分的缺陷,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全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更加强化了执纪从严、违纪必究的导向,是党内刑法、治党戒尺。我们一定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时刻用党规党纪衡量、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真正以铁的纪律把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牢牢把握全面覆盖这一重要取向。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时处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由于以往的党纪党规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执纪主要是“偏上”,而“往下”监督制约全体党员的制度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党员疏于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既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坚持面向全体党员,从《准则》向全党同志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到《条例》强调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做到了适用对象和纪律约束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更加明确,《准则》和《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思想行动规范,没有特权例外,没有网开一面,没有法不责众,进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坚持高标准、时刻守底线的高度自觉,真正成为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紧紧抓住严格执行这一关键所在。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最根本和最关键就是做到落细落实、真管严管,真正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我们要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要把加强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学细学透,切实打牢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根基。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进一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和各级“一把手”做起,用模范遵守、带头执行的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要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具体检验,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切实以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自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本溪市委书记 高宏彬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贯彻好、执行好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全党的政治任务,更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贯彻、带头执行。

  永远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使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一是要保持政治清醒。在大是大非和各种考验面前,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持用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思维认识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要坚强政治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之大、举措之实、成效之显前所未有。在持续高压态势下,要警惕社会上出现的所谓“过头论”“刮风论”等暗流和杂音,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对个别党员干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查处,不能听之任之,不能随波逐流。四是要增强政治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纪律为杠杆,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要强化党员干部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两项党内法规,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重视正面倡导,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引导他们养成自我约束、自我批评、自我监督的习惯。二是要善于抓住违纪之初。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最前沿,用党纪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咬耳扯袖”、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要切实形成有力震慑。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切实立起“党纪戒尺”,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大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时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一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政治责任来对待。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扛起的政治担当、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二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来履行。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把第一责任落实到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三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直接责任来落实。在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只务虚、不务实,只表态、不行动,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行动中。

强化政治自觉做到知行统一
中共朝阳市委书记 蹇彪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作出了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严格的规定。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对两项党内法规深学真懂,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必须抓住政治自觉这个前提,切实做到心生敬畏。古人讲,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必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的重大决策切实理解、高度认同、真心拥护,对改革发展新局面、政治生态建设新成果、社会风气新气象有正确认知,进而在思想上、情感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必须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纪党规中的核心地位和打头、管总作用有深刻认识,从而真正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必须抓住绝对服从这个核心,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实现的根本原则,也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核心所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将其视为自己在政治上安身立命之要,在履职过程中一以贯之地加以遵守。特别要把下级服从上级的根本原则落到实处。地方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仔细对照中央和省委的总要求,充分体现下级服从上级、小局服从大局、微观服从宏观的政治规矩,确保地方决策不违背上级精神,不对上级政策搞恶意变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上级同意的就办,上级不同意的坚决不办。同时,要防止民主决策流于形式;要维护党组织的无上权威。

  必须抓住政治担当这个根本,切实做到敢作敢为。欠发达地区和艰苦困难条件下工作的干部,更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和战胜困难的勇气,百折不挠地推进中央和上级精神的落实。特别要在推进“四个全面”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为未来五年发展绘制出一张好蓝图;要在推进各项改革方面大胆突破,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矛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那些缺乏守土有责意识、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干部坚决不用;要全力抓好“四个着力”、“四个驱动”和“培育六个新增长点”等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遏制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局面;要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坚决清除混入党员干部队伍的害群之马。

  必须抓住领导带头这个关键,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坚持从我做起,有底气喊出“向我看齐”。要在加强学习上带头,把两项党内法规学深学透;要在遵规守纪上带头,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铭刻在脑海里、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要在敢抓敢管上带头,自觉肩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要在讲诚信上带头,做到忠诚老实、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上带头,对破坏团结的现象做坚决斗争。

牢固树立“三观”当遵守党规党纪模范
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 都本伟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把“八条规范”作为核心价值导向,把“六大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铁规”,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尤其是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位、挺在前面。重点是树立“三观”、坚持“三个第一”:

  第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操守观”,坚持把共产党员作为“第一身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无论身处什么职业、担任什么职务,首先是“党的人”,共产党员永远是“第一身份”。

  树立“政治操守观”,就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大操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对照共产党员“第一身份”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亮出身份、体现操守、展示风采,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坚定信念、保持本色、履行职责、做政治的明白人,按照纪律办、照着规矩做、从高不从低、做纪律的规矩人。

  第二,要牢固树立“政治忠诚观”,坚持把为党添彩作为“第一义务”。忠诚于党、为党添彩,是每个党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每个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

  树立政治忠诚观,就是清除思想上的“模糊地带”,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在党为党,把“忠诚”写在心底,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要在日常小事、细节中,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体现忠诚。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切实以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对党的绝对忠诚,以对党的绝对忠诚确保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三,要牢固树立“政治表率观”,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第一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干部的镜子。广大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程度,取决于“关键少数”引领的力度。

  树立政治表率观,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八个带头、八个自觉”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打样子”。要有一种“锱铢必较,动辄则咎”的精神,自觉摒弃“最熟悉的陌生条款”现象,像司机对于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一样,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熟稔于心、又施之于行,约束一言一行、提升人格魅力。同时,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理直气壮纠正不良之风,严肃查处闯规越线现象,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谭成旭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求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带起其他纪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刻领会,入脑入心。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要以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为契机,唤醒全委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委党组要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委全体党员要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注重用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自觉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筑牢防线。要把握要义,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落实到全委党员干部的行动上。

  二、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雷厉风行,坚决有力。要摆正“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关系。省经信委是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的管理部门,要把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保持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作为全委重大政治责任,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三期叠加”的新特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挑战,千方百计谋发展,聚精会神促振兴。

  三、勇于担当,严肃追责。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根本在于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知责明责,党组书记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抓班子、带队伍。要履责尽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用坚强的纪律为全省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要把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推动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抓工作、干事业、促发展。要追责问责,按照省委提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对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情况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切实将两项法规落实落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辽宁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 甄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省民委(宗教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更加坚定保持公仆本色、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的自觉性坚定性。

  首先,要深化思想认识,全面理解两项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两项党内法规深入贯彻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点,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和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其次,要抓好落实转化,全面贯彻两项党内法规的高标准严要求。要筑牢高线底线意识。只有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自律与他律互补,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才能筑牢党员自律的道德高线、党规党纪的纪律底线。

  要坚持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党的纪律规矩,从来不是“高空作业”,只有抓实、抓细、抓小,只有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才能形成自觉。

  要搞好对照检查整改。党员干部要以两项党内法规为标尺,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持续向问题“叫板”。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从深、从严、从实进行整治,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要注重结合推动工作。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与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结合起来。

  第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保障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把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机关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抓住关键少数,从领导班子做起,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严格按照两项党内法规办事。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四个转变”(即转变思想、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强化“五型机关”(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精神上振奋、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以两项法规为准绳“学上求深、行上求严”
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海

  对于一名党员,纪律是规范言行的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永葆活力的生命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全省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和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学上求深、行上求严”,把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首先,学习两项党内法规要坚持求深、求透,见得真知。学习是贯彻的前提。只有将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植根《党章》精神的沃土才能学到真谛,才能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把两项法规的学习与工作和生活有机对接。对两项法规的学习要坚持与工作和生活的有机对接,既善用法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也要从现实工作生活中获取进一步学习的新动能。

  其次,贯彻两项党内法规要坚持求严、求细,守住底线。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 《准则》和《条例》要发挥“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

  作为党委部门,要把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作为践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抓严抓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来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坚持“零容忍”,对违纪违规现象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决不留“暗门”、开“天窗”。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发挥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两项法规的标准要求,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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