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省直机关职工业余文艺汇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编辑:         来源:

  省(中)直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展示省直机关广大职工积极进取、昂扬向上、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动发展,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坚持业余、节俭、鼓劲,开展自编自演、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在此基础上,春节前举办省直机关职工业余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安排

  1各单位工会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编自演、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

  2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2个文艺节目,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3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会工作者组成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节目进行遴选,并利用业余时间对入围节目进行整合与排练。

  4初定于春节前举行省直机关职工业余文艺汇演。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群策群力。开展职工文化活动是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单位工会要把开展文化活动作为凝心聚力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精心设计组织好职工文化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氛围。

  2业余节俭,丰富多彩。各单位要本着业余、节俭、鼓劲原则,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鼓励自编自导自演,坚持身边人演身边事,用艺术形式表现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展示良好的机关形象。

  3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直属工会可以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组织职工文艺骨干编排内容新颖、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积极推荐反映行业特点、部门特色、展示职工风貌、体现凝心聚力的文艺作品。推荐节目的单位要设立节目领队,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遴选和排练,协助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落实相关事宜。

  联系人:胡海平23128812  传真:23128769

          江涛23128455    邮箱:hph123@163.com

  附件:省直机关职工业余文艺汇演节目推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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