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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纪实

辽宁省司法厅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          编辑:         来源: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7月底,省司法厅向阜蒙县化石戈镇台吉村选派了驻村工作队,进驻前,驻村工作队成员对省委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帮扶责任,落实扶贫任务。进驻后,相继对镇、村的班子成员及自然情况进行了解;参加了镇党委班子会,研究驻村工作队成员的组织任命及调整扶贫人员分工;召开镇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宣布驻村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进驻扶贫有关事宜,与村委会成员谈话了解贫困原困及扶贫需求。指导驻点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排查村级运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整顿工作。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恢复党员“三会一课”活动,组织三次法制教育课,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政治素质。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帮助村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建议把农村致富带头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中有知识、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优秀青年吸收进党组织,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增添新鲜血液,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帮助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等作用,切实发挥一室多用的综合效能,不断推动基层组织软硬件设施建设上新的档次,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设立了党员图书室,厅机关党委捐赠了部分党史资料等图书,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知识的热情。

(省司法厅驻村扶贫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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