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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编辑:         来源:

省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2月5日,省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省妇联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发言,党组书记、主席胡立杰主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并作中心发言。

 

胡立杰同志指出,省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原原本本地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是为了进一步明晰党组以及党组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历史进程中的职责任务和使命担当,同时也是为了更加深入地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更加深刻地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周密的部署和扎实的举措坚定不移地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回应中央和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

胡立杰同志在发言中重点强调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持续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通过原滋原味地反复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深对全会精神核心要义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全会精神集中体现“五个一”,即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历史贡献,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突出主题,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这一重要成果,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鲜明特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这一重要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总结为“六个从严”,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这既是管党治党的成功做法,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并自觉践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

 

第二,身体力行坚定不移地推进省妇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妇联党组要切实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起来,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支部书记也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各项制度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要严格党内监督管理,对广大干部既严管又关爱,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

 

第三,要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妇联具体工作中。党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大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谋划2017年的工作,确保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妇联改革方案,在当前大局和新形势下,调整转变工作思路,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用新思路、新理念谋划推进工作,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的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步调一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要作坚守理想信念的表率、严守纪律的表率、敢于担当的表率、加强团结的表率、发扬优良传统的表率。

 

胡立杰同志要求,全体党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的身份意识,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振兴发展的重任。

 

省妇联党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谈学习体会,讲落实意见。省妇联党组成员、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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