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编辑:         来源: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省(中)直各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活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7年12月1日

 

 

 

 

 

 

 

 

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

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辽工办发〔2017〕37号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全省职工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落实全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工会系统开展2017 年“ 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27]号)和辽宁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辽司[2017]198号),省总工会决定与2017年12月1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知法懂法守法的产业工人队伍 工会普法在行动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引导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向基层和职工延伸,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激发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职工内心的信仰。要认真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

(三)宣传与工会、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 《工会法》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宣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立足辽宁本地实际,立足辽宁工会工作实际,深化“助力振兴、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职工队伍法律素质提高目标,聚焦振兴辽宁事业,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振兴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能力。

四、活动形式

(一)积极参加全总开展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律知识线上竞赛。 12 月 1日至 10 日,全国总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全国总工会”“劳法聚焦”,面向全国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律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各市要积极组织、吸引职工广泛参与。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和职工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各市工会要运用多种形式,送法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现场法律知识咨询解答、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 “12351 ”职工服务热线、职工服务中心、工会网站等平台,为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工会法治实践中宣传阐释劳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密切结合工作实际。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把活动开展与工会改革创新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取得实效。

(三)提高法治宣传实效。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市工会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手机客户端以及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院校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借助传统媒体公信力高、新媒体传播性强的优势,广泛传播法治思想,积极解读法律法规,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职工主体作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服务职工群众中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努力满足职工群众的法治需求,积极吸引职工群众参与互动,引导职工由 “被动学法”向 “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职工理性维权的能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

(五)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职工身边。

请各市总工会于 2018 年 1 月 4日前,将开展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省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张运秋;

电话:024 22581085;

邮箱:1823170169@qq.COM。

 

辽宁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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